三十年战争后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是近代国际秩序的开端。

国际秩序的形成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会自发地进入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这就是秩序。秩序是自然和社会组织得以存续的内部规则,失去秩序意味着组织解体。根据帕累托最优原则,稳定状态通常对应最优结果,至少是局部最优,所以秩序的形成一般意味着系统进入了良好状态。

国际社会也有秩序。传统的国际秩序通常以某个帝国为中心组织起来。马其顿帝国在亚欧大陆之间确立了新的国际秩序,使东西方文明的交流变得畅通。公元前后共400多年里,古罗马和中国汉朝分别称霸欧亚大陆两端,各自建立了以自己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双方之间还有一条稳定的贸易通道,我们称之为丝绸之路。有些宗教的影响超越国家,也成为组织国际秩序的一种方式。传统的国际秩序主要靠某种强大的力量维系,缺乏平等和包容的内核,甚至常伴有暴力,一旦国家之间力量此消彼长,秩序可能迅速解体。随着国际社会日趋复杂,传统的国际秩序难以支撑近现代国际社会的运行。

近代以来的国际秩序

1618—1648年,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爆发了一场宗教战争,随后演变为全欧洲的混战。三十年战争使参战各方损失惨重,人口锐减30%—60%以上。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欧洲小国林立,成了一个散装的欧洲。1648年,参战各方在威斯特伐利亚(今德国西部)签订条约,战争宣告结束。德国著名哲学家、史学家席勒在《三十年战争史》的结束语中写道:「自战争爆发以来,德意志的战火整整燃烧了三十年。在此期间,人们不知克服了多少障碍,经历了多少磨难,付出了多少代价,最终才缔结了这样一个和约。这样一个和约的签订,不知道是多少个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至于签订了这个和约之后,欧洲将如何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席勒可能没有想到,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的国际关系规则超越了以超级力量为核心的秩序组织方式,把国际关系带入相互尊重主权的时代。这是划时代的变化,近现代国际秩序由此开端。不过,条约的作用也有限度,近现代国际秩序的最终形成还经历了工业革命和殖民扩张的上百年时间,其中一些国家起了重要作用。

英国和国际秩序

英国对国际秩序的贡献主要在习惯法、君主立宪和殖民体系三方面。欧洲大陆打三十年战争的时候,英国正忙于资产阶级革命,无暇东顾,但英国国内发生的事情对国际社会影响不小。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度,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法律高于王权的国家,国王从此要按规则行事,这与威斯特伐利亚确立的规则优先于国家诉求的原则是相容的。英国法律源于习惯法,特点是不规定法条,只确定价值体系和法律规则。英国法律制度后来被世界上很多国家接受,原因之一就在于它的核心是规则,可以与各地习惯相容,适应性很强。第一次工业革命后,英国国力日盛,成为全球霸主,也成为国际秩序的主要塑造者。

国际秩序的推行离不开两个条件,一是规则,二是保障。没有规则谈不上秩序,没有保障则规则形同虚设。凭借巨大的影响力,英国无论在大英帝国内部还是在国家之间,都有足够的能力推行这套规则。皇家海军加上全球自由贸易,对近现代国际秩序的形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至今国际政治、商事、海事等领域的许多制度都源于英国的法律实践。规则是一种秩序,但不等于正义。在英国主导的国际秩序中,英国常常借别国之间的相互制衡获利,有时还以牺牲他国的主权独立和自由为代价。

法国和国际秩序

法国是三十年战争的最大受益者,战后一跃成为欧陆强国。作为缔约国,法国并不重视这个条约,只顾利用优势地位推行自己的一套。从路易十四到法国大革命再到拿破仑,百余年间,法国一直试图把自己的方式推广到全世界,对规则并不在意。路易十四要他的阳光照耀世界,大革命时代要以自由博爱统一世界,拿破仑要用军队和统一法典统一欧洲。若非法国海军不够强大,顺手把英国也灭了也未可知。法国的强势终结于俄国。1814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召开会议,研究拿破仑战败后的善后问题以及如何维持欧洲的和平秩序。这次会议再次确认了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所确立的尊重主权、通过外交解决国际纠纷的原则,因此维也纳会议常被看作近代外交制度的源头。

德国和国际秩序

三十年战争主要发生在今天的德国境内,当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就在今天德国西部的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很难想象,作为条约签署地的德国,后来竟三次严重冲击条约精神:第一次是普法战争,后两次是世界大战。然而事出有因。三十年战争把统一的神圣罗马帝国打成了散装的德国,生灵涂炭,国家凋零,却也唤醒了德国人的民族意识,这是普法战争的背景。《三十年战争史》的作者席勒有句名言:「我的德意志你在哪里?我找不到它。」以条顿骑士团为基础的普鲁士王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铁血政策崛起,击败法国,成为中欧强国。1871年德皇选择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正是这种复杂心理的表现。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战各国为瓜分势力范围大打出手,本无是非可言,大家都在践踏主权和平等,区别只在于德国战败了,而且是唯一受到惩罚的战败国。一战后确立的国际新秩序对德国是一种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报复和掠夺,背离了公平的基本价值。二战爆发的远因是德国被不公平的国际秩序逼入绝境,直接原因是入侵波兰,而波兰西部正是一战后德国被迫割让出去的普鲁士故土。两条原因背后都有复杂的国际背景。二战后的德国重新回到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原则上来,同过去的军国主义和复仇思想做了切割,在维护战后欧洲秩序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俄乌战争爆发后,北约急需德国的先进坦克,德国总理在这件事上却十分谨慎,以至于遭到批评。尽管援助坦克在北约内部十分必要,德国仍顾及各方观感,表现得非常慎重,这一点很难得。德国的例子说明,国际秩序是否合理虽然是个有争议的话题,但它对各国行为的影响不容忽视。

美国和国际秩序

欧洲打三十年战争时,美国还只是北美几块分散的殖民地。与欧洲列强相比,美国对国际秩序的影响来得较晚。美国利用欧洲列强争夺国际秩序主导权的矛盾获得独立,又通过内战统一了国内市场,随后抓住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会,国力迅速增强。进入20世纪,从老罗斯福开始,美国着手影响国际秩序。美国的国际秩序观综合了英国的规则意识和法国的普世价值,认为良好的价值和规则才是国际秩序的正确答案。美国人认为,价值观不同是战争频发的原因,其他国家自由、文明、繁荣最符合美国的利益和安全。因此美国对外政策的核心在于维护世界的文明和自由,割地赔款并非其所求。

美国的对外政策与英国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战后在德国问题上,法国主张对德国施以外科手术式的严惩,英国主张惩治德国但允许它保留一定实力以制约法国,美国则主张尽快重建德国经济,认为这最符合美国利益。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后,英国因与日本关系良好,始终不愿谴责日本;美国认为日本违背了主权原则,应当谴责,但不希望因此卷入纠纷,所以仅停留在谴责层面。事实证明这个谴责也是必要的。在美国的压力下,后来国际联盟的大多数成员都谴责了日本,日本由此与国际社会决裂,转而与德、意结盟,最终走向灭亡。美国的利益观既包括规则,也包括现实利益,所以美国的对外政策有时带有选择性:符合自身价值观的规则很受重视,反之则可能比较敷衍。二战后,美国推出马歇尔计划重建欧洲,又重建日本,后来与中国建交,把中国重新纳入全球贸易体系,背后的逻辑相同:一个自由、文明、繁荣的国家,哪怕曾经是敌人,也符合美国利益。

前文说过,国际秩序需要规则和保障两个前提条件。美国成为战后国际秩序的主要塑造者和影响者,与这两个前提密切相关。美国的外交规则虽与英国不同,总体上沿袭了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观,同时美国拥有无与伦比的保障规则的能力。一个国家成为世界规则的主导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实力竞争的结果,未必是它刻意追求的目标。联合国安理会制度体现了美国的国际秩序观。这套战后国际治理体系由小罗斯福总统一手设计,美国并未凭借自身的强大力量为自己设置一手遮天的权力,采用的是五个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制,遵循了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以来的国际实践,否则联合国不过是回到中世纪的某种朝贡体系。在集体安全这一核心利益上,这套制度又避开了低效的泛民主做法,排除了小国的表决权。联合国运行多年仍得到普遍认可,正是因为当初的制度安排科学务实。

中国和国际秩序

秦汉以来,中国在亚洲建立了以自身为中心的国际秩序,「中国」二字本身就反映了这个国家的世界观。中国主导的是传统的国际秩序。鸦片战争以后,面对西方国家的优势,中国连主权都无法保全,更谈不上国际秩序。中国一下子从国际秩序的主导者变成了追随者,甚至是被边缘化的追随者。巴黎和会上,被德国占领的山东领土被欧洲列强直接划给日本,就是当时中国国际地位的真实写照。日本全面侵华后,中国英勇抗战,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重视和支援。战后重建国际秩序时,美国将中国列为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的国际地位大大提升,到这时才开始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国际秩序。

新中国成立后,联合国代表权在海峡对岸。冷战加上没有联合国席位,中国的对外交往空间被极度压缩。尽管中国倒向苏东阵营,在对外交往中却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不结盟政策。五项原则拓展了中国的外交空间,为后来恢复联合国席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完全符合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精神,体现了以周恩来为代表的第一代外交人员的高超水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综合实力迅速提升,进入21世纪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达到美国的70%、日本的3倍,并提出了一带一路构想,重塑国际秩序的能力和想法都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奉行邓小平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韬光养晦、绝不当头的对外政策,这是对中国所处国际形势的科学判断。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以来,国际秩序的演变并不平静,每一个大国的崛起都伴随着对现有秩序的挑战,从法国、俄国到德国,再到两次世界大战,国际社会都是付出沉重代价后才恢复了秩序。中国的崛起引起外界担忧在所难免。邓小平提出的对外战略表达了对现有国际秩序的深刻认识和尊重,为中国赢得了宝贵的发展环境,体现了第二代领导人的远见卓识。

如何处理自身实力的变化与现有国际秩序的关系,需要非常深刻的洞察力。周恩来、邓小平给出了属于那个时代的好答案,但当代形势与那个时代已有很大不同。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很少参与近现代国际秩序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在接受国际规则,很少参与制定。随着国力变化,中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需要做些调整,但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厢情愿。总体上,首先要解决适应和融入国际秩序的问题,其次是如何参与和贡献,最后才是影响规则、主导规则。周、邓的高明之处,在于都清醒地认识并尊重了这些现实和规律。